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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局推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

  

 “全年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访件数不少于10%,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较大影响的案件要全部回访。”从今年起,龙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此制度标志着对执法案件实施处罚将实现刚柔相济的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与约束,龙陵县局出台了《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电话询问、信函回访和网上回访等多种形式,认真向行政处罚案件相对人进行走访调查,切实掌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情况和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及对案件承办人的评价等,以加强行政执法的效能监督和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及纠错防错的能力。

实施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是龙陵县局在进一步探索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机制的一种有益尝试。旨在通过加大执法督 查,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使办案人员更加注重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将处罚案件办成公平、公正和合理的铁案。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争取相对人对药监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科学监管与和谐监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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