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08年10月8日上午,为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顺利开展,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省局党组对制定好实施方案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28日起,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已4易其稿。
会议认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把握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使药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当好公众健康的“守护神”、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云药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会议指出,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一定要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以人为本,严格监管,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心饮食、放心吃药,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会议要求,实施方案一定充分体现单位特点,在 “实”、“特”上做文章:“实”就是内容实、时间实、步骤实、形式实,目标实;“特”就是有特色,有亮点,方案唯我可用,其它单位模仿不了;一是充分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请进来、走出去,结合身边人和事,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分析案例,切实找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打造“食药监精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是“食药监精神”的核心价值;不辱使命,无私奉献,是“食药监精神”的外在表现;“民安我乐”,“民忧我耻”,是“食药监精神”的内在品格。四是要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做到“两个促进”,即促进学习、促进工作;取得“两个成果”,即学习成果、工作成果;实现“两个安全”,即队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