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政务公开 服务企业 服务公众 网站导航
首  页 | 主要领导  |  领导信箱  |  组织机构  |  领导讲话  |  政策法规  |  党的建设  |  图片新闻  |  药监动态  
通知公告 | 食品安全  |  经验交流  |  行政审批  |  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  |  特色云药  |  质量公告  |  曝光台  
投诉举报 | 网上信访  |  在线咨询  |  数据查询  |  邮件系统  |  信息报送  |  电子杂志  |  联系我们  |  公众评论  
昆 明 | 昭 通 | 曲 靖| 玉 溪 | 保 山 | 楚 雄 | 红 河 | 文 山 | 普 洱 | 版 纳 | 大 理 | 德 宏 | 丽 江 | 怒 江 | 迪 庆 | 临 沧
您的位置: 8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首页8政务公开8药监动态

丽江市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缩减审批时限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本着“在范围上弄清,在项目上弄准,在办理时限上缩减”的总体思路,采取“业务科室上报,法制机构梳理,主要领导审核”的方法,对全市系统目前正在实施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提出了进一步缩减各审批项目办理时限的具体意见,报请市政府核准公布后实施。

经清理,市局共报请市政府核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和受省局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14项(其中普通许可类12项,认可类1项,核准类1项),同时从既要便利相对人办事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又要保证工作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时间周期确保行政审批办理质量两方面综合考虑,除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审批时限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形外,决定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定办理时限进行大幅度压缩,总体压缩幅度为法定时限的13左右,有的项目办理时限压缩幅度达法定时限的一半。

下一步,市局将根据市政府审查、公布的结果,严格按照核准的项目、标准和时限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推动行政审批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优化。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 地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发路616号  邮编:650106

备案序号:滇ICP备05000003号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