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接待日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7月起建立局长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08年7月起,每月10日的工作时间为“信访接待日”(遇节假日顺延)。
二、接待地点: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附楼“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人员: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轮流接待。
四、接待程序:
1、信访人在每月接待日的前五天,将所要反映的问题分别以电话或本人到公告指定的接待地点进行登记。
2、对于多人反映同一个问题,可推选出5名以下代表。
3、届时我局将按信访对象登记顺序由联系人预约接访。
特此公告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信访接待联系人:涂南翔
联 系 电 话:0871-8091521 1388881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