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督促查无下落药品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药品监督管理秩序,现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查无下落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请各被公告企业自本公告发布1个月内,与管辖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办理终止药品经营、停歇业或变更登记手续,无正当理由而又逾期不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已关闭,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依法缴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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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