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注册
一、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二、 申请范围
1、 预防用生物制品的注册分15类
2、 治疗用生物制品的注册分15类
三、 申请材料
(一)、注册分类: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2、单克隆抗体。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4、变态反应原制品。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制品。6、由已上市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11、首次彩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15、已有国家标准的生物制品。
(二)、申报资料项目:(一)综述资料:1、药品名称。2、证明性文件。3、立题目的与依据。4、研究结果总结及评价。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8、生产用原材料研究资料:(1)生产用动物、生物组织或细胞、原料血浆的来源、收集及质量控制等研究资料;(2)生产用细胞的来源、构建(或筛选)过程及鉴定等研究资料;(3)种子库的建立、检定、保存及传代稳定性资料;(4)生产用其它原材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9、原液或原料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确定的理论和实验依据及验证资料。10、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辅料的来源和质量标准及有关文献资料。11、质量研究及文献,包括参考品或对照品的制备及, 以及与国内外已上市同类产品比较的资料。12、临床试验申请用样品的制造和检定记录。13、制造和检定规程草案,附起草说明及检定方法验证资料。14、初步稳定性研究资料。15、直接接触制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8、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1、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2、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3、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4、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5、免疫毒性和/或免疫原性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26、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主要与局部、全身给药相关的特殊安全性试验研究和文献资料。27、复方制剂中多种组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28、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四)临床试验资料:29、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30、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草案。31、知情同意书草案。32、临床研究者手册及伦理委员会批准件。33、临床试验报告。(五)其他:34、临床前研究工作简要总结。35、临床试验期间进行的有关改进工艺、完善质量标准和药理毒理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及试验研究资料。36、对审定的制造和检定规程的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37、稳定性试验研究资料。38、连续3批试产品制造及检定记录。
三、申报资料要求:见下栽区
四、 办理程序
(一)申请临床
1、申请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报送需要提供的材料。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3、组织对药物研制情况及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抽取样品;4、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样品进行检验,同时将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申请生产
1、申请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报送需要提供的材料。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3、组织对临床试验情况及有关原始资料进行现场核查;4、将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 收费依据、标准
收费依据:计价格(1995)340号
收费标准:
第一类:1、临床研究、人体观察审批费:(省局)初审2500元、(国家局)复审3500元。2、生产审批费:(省局)初审:4300元、(国家局)复审:25000元。3、试生产转为正式生产审批费:(国家局)10000元
第二类:1、临床研究、人体观察审批费:(省局)初审2500元、(国家局)复审3500元。2、生产审批费:(省局)初审:4300元、(国家局)复审:25000元。3、试生产转为正式生产审批费:(国家局)10000元
第三类:1、临床研究、人体观察审批费:(省局)初审2500元、(国家局)复审3500元2、生产审批费:(省局)初审:3500元、(国家局)复审:20000元。
第四类:1、临床研究、人体观察审批费:(省局)初审2000元、(国家局)复审不收费。2、生产审批费:(省局)初审:3500元、(国家局)复审:20000元。
第五类:1、临床研究、人体观察审批费:(省局)初审2000元、(国家局)复审不收费。2、生产审批费:(省局)初审:3500元、(国家局)复审:10000元。
审批费:(省局)初审1500元、(国家局)复审1500元。
七、 承办部门
药品注册处
附件:
材料按“3+1”套报送。其中3份全套原件,1份综述资料复印件,6份申请表,2个软盘。《药品注册申请表》为电子表格,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或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yp.yn.gov.cn)下载。申报资料用A4纸,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资料编码及封面,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