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一、 行政许可依据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二条
二、 申请范围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
三、 申请材料
申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二)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电子化文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五)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六)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 (七)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八)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九)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四、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并按规定提交材料;2、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发给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五、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 收费依据、标准
无
七、 承办部门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附件: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一式五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软盘一个。申报资料用A4纸,编制目录及页码,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保健食品广告申请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国家局网站网址:www.sfda.gov.cn。拟发布的广告内容做成JPG图片粘贴在申请表中,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本,声、视类广告需提供样带、样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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